- 把以下文件郵寄或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3樓議會秘書處:
- 填妥並已簽署及蓋印的申請表格(不接受電子簽署 及電子蓋印)及財政預算表正本;
- 證明有關機構(包括合辦機構,如有)符合申請資格的證明文件;及
- 其他必需的證明文件(如有);
- 將上述(a)(i)至(iii)項文件的電子版(
及
/
格式)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電郵至 secretariat_family_council@hyab.gov.hk,或儲存於USB並連同文件一併遞交(註:上述(a)(i)至(iii)項文件的電子版必須與郵寄或送交的硬本相同,所有申請資料以硬本為準);以及
- 請於信封面/電郵主旨一欄內(如適用)註明「申請『家庭教育推廣計劃』」。
申請資助
申請方法及截止申請日期
申請機構須於2024年11月22日(星期五)(截止申請日期)下午五時正或之前,向家庭議會秘書處按以下方法遞交申請。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。
以郵寄或親身遞交
以電郵遞交
- 把以下文件電郵至secretariat_family_council@hyab.gov.hk :
- 填妥並已簽署及蓋印的申請表格及財政預算表格(不接受電子簽署 及電子蓋印)及財政預算表 (
及
/
格式);
- 證明有關機構(包括合辦機構,如有)符合申請資格的證明文件(
格式);及
- 其他必需的證明文件(
格式) (如有);
- 將已簽署及蓋印的申請表格(不接受電子簽署及電子蓋印)中的戊部 -「聲明」之正本,於電郵遞交申請後的7日內以郵寄或親身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3樓議會秘書處。申請機構如未有按時提供所需及清晰可見的證明文件,或未有遞交已簽署的「聲明」正本,其申請將不獲考慮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- 請於電郵主旨一欄內及信封面註明「申請『家庭教育推廣計劃』」。